小說王耽美小說網

第十四章家被砸個稀巴爛

關燈
我要回家裏看看,再怎麽那裏也是我的家,從小就在那,有太多回憶。

人越是有太多的遭遇,越是想念從前,這無關對錯和恩怨。

於家人沒阻撓,看樣子婆婆真的對我死心了,她的眼中,一個不貞潔的媳婦,還不如條狗。

要不然婆婆也不喜歡我,否則她也不會盤算著把我弄到別人床上,替兒子還債,婆婆早想抱孫子了,我沒能給他們家生個孩子。

這全是於有江不中用,他有病,婆婆把責任全推到我頭上。

我家樣子沒變,三年前是什麽樣,現在還是什麽樣。

親媽說,自從我嫁過去之後,全家人就去城裏了,打工賺錢。

其實他們之所以離開,還有個原因,是被水塘村趕走的,這其中的原因也好覆雜。

家裏還算幹凈,有點土,不妨礙什麽,照樣住,我跳到我小時候睡的那張土炕上,被子還在,沒有被丟棄,坐在被子上,蜷縮著雙腿,包自己包裹起來,緊緊抱著。

“於家的那些人,他們沒為難你吧?”

“內疚了,怕我受罪,還是良心變好了?”

“芳,你別這樣,當時我們家的情況,我們也是情非得已。”

“我懂我懂,我是懂事的孩子,你放心,你讓他們有放心,對了,你想說什麽就說吧,說了,能讓你不是那麽內疚就行,我聽著呢,我不會再頂撞你了。”

親媽對孩子的性格不是很好,脾氣大,今天特殊,她一下子變得溫順起來了,我這麽說她,她也不動手打我,她轉變套路了,少林的金剛功不見效果,她反其道而行,采取以柔克剛的辦法,她哭泣來了,樣子是傷心的。

誰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傷心,反正是聲情並茂的,挺感人。

“芳,當時我們,也是為了你大哥,不然你大哥會蹲大牢,我們能怎麽樣,還有,我們是走了,到城市裏,不然能怎麽樣,天天見面,你難受,我們也難受,當時媽想,等過個三年五載的,也就安於現狀了,再說了,女孩總會是要出嫁的,嫁誰不是嫁,當年的時候於家也是家大業大的,村子裏不比村支書家差……”

她絮絮叨叨的也不嫌累,還是身體好。

這些年遭婆婆的反覆絮叨的荼毒,今天對親媽的絮叨也有免疫力了,不覺得多煩,還挺喜歡聽的,就當聽故事了。

她最後說,“你要理解爸媽的苦心,來之前我和你爸,還有你哥商量過,如果於家人虐待你,對你不好,我們就把你接回家,咱家生活也說得過去,實在不行,我們養你一輩子。”

“別別,不用不用,於家人對我好,很好,起碼比你們對我好,是我對不起他們,我在外邊偷情,給老公於有江戴帽子。”

“你……”她總算是讓我給激怒了,從前那樣,掄起巴掌要打,只是沒有真的打。

畢竟三年了,遭遇這麽多事,從前的日子是回不去了,我和媽,也不是從前的樣子。

“為什麽,為什麽偷情?”她問我,“那個男人是誰?”

“偷情還要說,刺激唄。”

“你,還要不要臉?”她又哭了,又要舉起手掌,“那個男的是誰。”

天漸漸黑了,外邊看得見別人家燈火和炊煙,小時候真好,孩子間總是打打鬧鬧的,不記仇,不翻臉,天真爛漫,無憂無慮。

那會我總往弓水村跑,誰都知道曾旭聰明,學習好,往後最有出息,他也不負眾望,真的考上大學了,當時,就算今天,誰家考上大學,也是十裏八村的大事。

外邊起風了,風打響屋檐的瓦片,喜歡這種自然界就有的聲音。

親媽還在等我的答案,跟我偷情的人是誰。

我把嗓子清清,很有力的說:“是曾旭,是他來找我的。”

“真丟人,我猜就是他,除了他,你……”我媽猶豫會兒,突然問,“是他強迫你?”

“蒼蠅不叮無縫的蛋,我們一個腥,一個臭,都不是好東西。”

她一定是認為我無可救藥了,什麽也不跟我說了。

她不說了,我反倒是覺得無趣,我真麻痹的犯賤。

窗臺的幾盆花枯幹多少年了,如今只剩下幹裂的徑,這些都是我當年弄的。

三年不算長,處處都留有當年的影子,三年不算短,把我的全部都葬送掉,註定要有個焚燒之後的再生,要不然我會永遠的死在沈睡和麻木裏。

親媽問我吃什麽,餓不餓。

我說餓,想吃她從前經常給我弄的煮面條和煎雞蛋,多多放蔥花。

屋子裏什麽也沒有,她說去買,自己去的,我就留在這個屋子裏,我哭了,嚎啕大哭起來,直到她回來,我才擦掉淚水,不讓她瞧見。

第二天早上,村裏有個邪門的消息。

於有江家,在昨天三更半夜的時候讓人給砸了。

於家最近幾年落魄,所以很少去得罪什麽人,夾著尾巴做人,許多人都議論紛紛,說這個事蹊蹺,多半是於有江在城裏幹什麽缺德事了。

都很晚了,村子裏的人都睡了,於有江家除外,他們家事太多,人人的精神都繃緊了,根本睡不好。

十二點的時候,有人拿石頭狠狠砸他們家的窗戶,門框和院子裏的水井,是好幾個人同時把石頭投擲出來。

我老公公和婆婆,他們睡覺的床上也被幾塊石頭砸到了,幸好身上有被子,這才打得不太重,也把他們嚇的夠嗆。

婆婆嗓門大,沖外邊大聲喊,大伯和二伯的家,距離這裏幾百米,很近,夜深人靜的,喊聲穿的很透徹,聽到了,他們拎著鐵鍬和棍子就過來了。

等大伯二伯等人到的時候,幾個人騎摩托車就跑了,別說多驚險了。

幾個人來者不善,家裏要出事。

打掃這些石頭的時候,見到張紙條,內容恫嚇,威脅於有江快點還錢,最後期限十天,否則他們會把家都燒了,砍掉於有江的雙臂。

這事肯定是姓黃的找人幹的,這是最後通牒,叫於有江還錢。
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